高考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报名开始

发布时间:2019-04-15 00:00:00 作者:贵阳补习学校

高考农村学生(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单独招生报名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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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做好2019年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对国家、地方、高校专项计划定向招收贫困地区学生的报考条件、资格审核、招生录取等提出要求。


    报考条件


    三大计划定向招生农村学生


    《通知》指出,根据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的贫困县脱贫后2019年仍可继续享受国家专项计划政策。有关省(区、市)要严格执行国家专项计划确定的实施区域,不得擅自扩大范围。


    《通知》明确了三个计划的相关报考条件,具体如下:


    一、国家专项计划


    定向招收贫困地区学生。


    招生学校:中央部门所属高校和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


    实施区域: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新疆南疆四地州。


    基本条件:


    1、符合2019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具有实施区域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其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具有当地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地方专项计划


    定向招收各省(区、市)实施区域的农村学生。


    招生学校:各省(区、市)所属重点高校。


    实施区域、报考条件:由各省(区、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确定,实施区域要对本省(区、市)民族自治县实现全覆盖。


    三、高校专项计划


    定向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以下高中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


    招生学校:教育部直属高校和其他自主招生试点高校。


    实施区域:由有关省(区、市)确定。


    基本条件:


    1、符合2019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有关高校可在此基础上提出其他报考要求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确保优惠政策惠及农村学生。


    资格审核


    高校和地方联合审核

    《通知》明确,专项计划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区、市)负责组织。


    各省(区、市)要严格执行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完善资格审核办法,健全省、市、县三级教育、公安等多部门联合审核工作机制,要充分利用高考报名系统、公安户籍系统和中小学生学籍系统,认真核查考生报名信息、纸质档案信息、中小学生学籍系统信息,确保考生户籍、学籍真实准确、内容一致。


    《通知》指出,有关高校要在考生申请、录取和新生报到环节认真开展考生资格核查,逐人核查考生报名材料、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等信息。


    对存疑的考生,要及时商请有关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复核,坚决取消不符合实施区域、学籍、户籍等要求的考生资格。


    录取分数


    分数不低于所在批次分数线


    《通知》要求,国家专项计划招生在本科一批前开始投档录取,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招生学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公安类等对考生有特殊招生要求的高校或专业安排在提前批次录取。


    地方专项计划招生,各省(区、市)要综合考虑招生高校实际、实施区域农村考生情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地方专项计划的投档办法和录取要求。


    高校专项计划招生办法由有关高校确定并在招生简章中明确,录取分数原则上不低于有关高校普通类招生所在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4月25日前,有关高校公布招生简章、考生完成报名申请。5月20日前,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基本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5月底前,有关高校完成考生其他条件审核并公示通过审核名单。


    公开公示


    假冒户籍学籍将取消高考资格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及时公开公示有关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有关高校要及时将通过高校专项计划报名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录取标准和录取结果等信息分别在学校招生网站和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对专项计划报名、考试、录取过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严肃处理,依法依规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涉嫌犯罪的有关人员,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对伪造、变造、篡改、假冒户籍学籍等虚假个人信息和提供虚假申请材料的考生,均应当认定为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取消专项计划报名和录取资格,同时由有关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或教育行政部门取消其当年高考报名、考试和录取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参加各类国家教育考试1-3年的处理


    高校专项计划,又称“农村学生单独招生”,旨在帮助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更畅通地考上“好大学”,清华大学等少数高校率先公布了2019年高校专项招生计划。


   截至目前已经发布高校专项招生计划的高校,招生对象均为计划招收边远、贫困、民族等地区县(含县级市)及县以下高中,自强不息、德才兼备、勤奋好学、成绩优良的农村学生,具体实施区域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确定。


    申请学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基本条件:(1)符合2019年统一高考报名条件;(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申请学生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由各省(直辖市、自治区)完成。


    清华大学  评审全程在网上进行  笔试分文理科


    清华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自强计划报名时间从即日起至4月25日。


    2019年清华大学自强计划录取人数不低于教育部规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规模,招生专业涉及建筑、土木、环境、化工与材料、电子信息、计算机、临床医学、数理、法学、人文与社会各大类专业。其中,理科类测试科目为数学与逻辑和理科综合(物化),文科类测试科目为数学与逻辑和文科综合(文史)。


    报名方式为登录“阳光高考平台报名系统”(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注册并登录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填写申请表,并打印、签字后扫描或拍照上传。学生需在“招生类型”中选择“高校专项”,在“报考类型”中选择“自强计划”,学生可不受自身文理分科限制进行学科类型申请,每人允许填报3个专业类。


    评审全程在网上进行,考生和中学无需再邮寄任何纸质材料。初评通过学生可参加初试,初试采用笔试形式,考试科目为:数学与逻辑、理科综合(物化)或文科综合(文史),学生依据填报的学科类型参加其中两个科目的考试。


    学校将根据学生初试成绩分省、分科类确定初试通过名单进行复试认定,认定结果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通过后在报名系统内公布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认定结果生效。学校将择优给予学生自强计划降分录取优惠认定,具体降分幅度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北京大学  测试要分笔试面试  报名截止日期为4月26日


    北京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筑梦计划”招生录取计划按教育部核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数执行。招生专业涵盖本科大多招生专业。


    选拔实行网上报名,请考生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点击进入),按网上要求注册、填写各项申请信息、上传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打印、盖章并扫描上传申请表。报名平台: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报名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 (登陆后请选择“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进行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4月3日至4月26日24:00。


    本次报名无需邮寄申请材料,因此考生在上传申请材料(申请表格、获奖证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和中学、社会团体及专家个人在上传推荐材料扫描件时须确保电子文件清晰可读。


    学校校将组织专家对考生申请材料进行严格、公正、客观、全面的初步审核评价,合格者获得测试资格,测试分为笔试、面试,根据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参考初步审核评价结果和体质测试结论,综合评价、择优认定“筑梦计划”招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


    获得“筑梦计划”入选资格的考生,将获得降分录取优惠,具体降分幅度由北京大学招生委员会确定。对于通过“筑梦计划”入学的学生,北京大学将参照“博雅计划”入学学生的培养计划进行培养。对于其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将按照相关政策给予经济资助和成长支持。


    中科大  5月31日前公示初审名单  资格生分ABC三档


    中科大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自强计划”招生专业为理科试验班类、数学类、物理学类、化学类、材料类、工科试验班、地球物理学类、生物科学类、电子信息类、计算机类、环境科学,考生于2019年4月25日前,在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网址: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报名并确定志愿,按要求上传申请表格和相关证明材料,无需邮寄书面申请材料。


    考生须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学校将取消考生参与选拔的资格,并保留进一步追究的权利。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社会团体、专家个人等均可实名提供推荐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推荐材料应由推荐单位加盖公章或推荐人亲笔签名,并单独邮寄。


    学校将组织专家组,根据考生德智体美、竞赛成绩、平时成绩、爱好特长、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多方面情况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结合有关省(区、市)对考生基本条件的审核结果,于2019年5月31日前公布通过名单并报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


    考生于2019年6月11日参加测试,测试形式为笔试,科目为数学、物理,重点考察相关学科基础、逻辑思维能力和运算能力。考生无需缴纳报名考试费用,家庭经济困难的考生,可提供情况说明并由中学盖章证明真实性,于测试当日携至考场,同时提供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学校将视情况补贴一定的交通与住宿费用。


    获得资格考生须参加全国统一高考,并按所在省份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填报高考志愿,使自主招生资格生效,学校将根据资格生自主招生志愿、高考成绩总分、经公示的优惠分值、入选专业和我校模拟投档线决定录取与否。


    资格生分A/B/C三档,A档资格生高考成绩达到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次理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即予录取,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确定的自主招生录取控制参考线执行;B/C档资格生高考成绩分别达到模拟投档线下40/20分且在所在省份本科一批次理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之上,即予录取,实施高考综合改革试点省份的考生,B/C档资格生高考成绩分别达到自主招生录取控制参考线上80/100分,即予录取。

    复旦大学  根据通过审核考生人数  制定分省招生计划


    复旦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腾飞计划”计划招生人数不低于教育部核定的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规模。其中,报考医学类专业录取考生入学后转专业范围限于医学类专业之内。


    该计划报名时间为4月5日至4月25日,考生可登录高校专项计划报名系统后按要求准确、完整地完成网上报名。考生提交上传的报名材料应当清晰、真实、完整,论文和不得作为申请材料上传,无须寄送纸质材料。考生提交的所有报名申请材料必须经中学审核和校长签字,并在中学网站和班级详尽公示。


    5月20日前,有关省(区、市)完成考生基本条件审核。学校组织专家组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核,学校5月底前公布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根据通过审核考生人数,综合考虑各省(区、市)通过审核总人数比例、历年生源在校学习情况等因素,制订分省招生计划并报各省级招办备案。


    通过审核的所有考生必须参加高考,通过审核的考生填报学校高校专项计划相应批次高考志愿,依据高考成绩从高到低,按分省计划投档录取。


    文科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区、市)一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60分,高考总分非750分制省份按比例折算;理科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所在省(区、市)一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上70分,高考总分非750分制省份按比例折算;实施高考改革的浙江省考生高考成绩须达到一段分数线上70分。对于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上述分数线参照该省份确定的自主招生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执行。


    如生源不足,本计划不再征求志愿或降分录取。


    武汉大学  计划招生180名


    武汉大学2019年继续实行农村学生“自强计划”,招生计划180名。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须在2019年4月8日10:00至4月26日00:00登录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完成报名。


    考生报名时需将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上传至报名系统,材料包括:


    1.武汉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网报成功后通过系统打印。报名申请表要求本人亲笔签名并承诺所提交材料真实可靠,中学负责人亲笔填写相关内容并签字确认,中学审核盖章);


    2.高中阶段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档案(记载学生在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等五个方面突出表现的成长记录、典型事实材料等);


    3.考生及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本首页、户主页及本人页,其他证明材料无效。


    上传至报名系统的材料要求真实、详尽、准确、清晰,材料复印件须中学盖章。所有报名材料通过报名系统网上提交,我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未按要求完成报名、报名材料不合要求者,报名无效。


    完成报名的考生需要通过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学校将组织专家对其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入选资格考生名单将于5月30日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同时报送至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等网站上公示。


    学校将根据各省入选资格考生人数所占比例,分科类和专业确定“自强计划”在各省的招生计划,通过武汉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并报送生源省级招办。录取时,可根据各省入选资格考生高考志愿填报情况及生源质量,对招生计划在省际间进行适当调整。


    东北大学  计划招生155人  招生科类为理工类


    东北大学2019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计划,招生计划为155人(以教育部下达招生计划为准),招生科类为理工类。


    招生专业为:计算机类(含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建筑类(含建筑学、城乡规划)、经济管理试验班(含工商管理、市场营销、会计学、工业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学、经济学)、机械类(含机械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车辆工程、工业设计)、材料类(含材料科学与工程、功能材料、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材料物理)、工科试验班(含冶金工程、能源与动力工程、新能源科学与工程、环境科学、资源循环科学与工程)、工科试验班(含土木工程、测绘工程、环境工程、安全工程、采矿工程、矿物加工工程、资源勘查工程),如遇学院、专业(类)调整以学校实际情况为准。


    凡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登录特殊类型招生报名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网上报名,并按要求上传相关报名材料(具体要求详见报名系统),学校不接收纸质报名申请材料。报名截止时间为4月25日。


    经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户籍、学籍资格审核通过的考生,学校组织专家对考生的家庭户籍、考生学籍及家庭经济情况等进行再次审核,对考生高中阶段的学业成绩、获奖情况、学科研究、社会活动、个人陈述和兴趣爱好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审,并按照“宁缺毋滥、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入选资格考生。入选资格考生名单于5月底前在东北大学招生网、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


    学校根据各省(市、区)入选资格考生人数所占比例和生源质量情况,确定在各省(市、区)的分专业(类)招生计划,并于5月底前通过东北大学招生网公布。录取时,我校可根据各省(市、区)入选资格考生报考情况及生源质量适当调整招生计划。


    中国矿业大学  “好学计划”招生130人  专业为部分理工科专业


    中国矿业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好学计划”招生计划数130人,招生专业为部分理工科专业。具体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将根据“好学计划”考生申请情况和审核结果确定,并于6月份通过学校本科招生网公布。


    考生于2019年4月25日前通过“高校专项计划招生报名平台”(https://gaokao.chsi.com.cn/gxzxbm/)注册报名,考生无须邮寄报名材料。


    根据考生所在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对考生学籍和户籍审核的结果,以及学校对考生的申报材料审核情况,确定初审合格考生和入选资格考生,并报学校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于2019年5月底前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送阳光高考平台、生源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备案并公示。


    凡取得“好学计划”招生资格的考生,须参加全国高考,并按照我校投放的专业类招生计划和本省(区、市)招生考试机构的相关要求单独填报志愿,对于高考成绩达到一批本科录取控制线以上的考生,学校将根据公布的各省“好学计划”招生计划按照投档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华南理工大学  “筑梦计划”招生约为130人  不组织测试但须邮寄报送材料


    华南理工大学2019年继续实施高校专项“筑梦计划”。“筑梦计划”招生专业设置于学校强势学科、特色学科所在的学院(包括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轻工科学与工程学院、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数学学院、物理与光电学院、工商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环境与能源学院、生物科学与工程学院、新闻与传播学院、法学院、经济与贸易学院和医学院)。


    “筑梦计划”录取总人数约为学校当年本科总招生数的2%(130人,具体以教育部下达为准)。学校根据专业投放与区域分布的合理性,初步制定各省“筑梦计划”招生专业(见附件2)。6月下旬学校将根据各省符合资格考生人数,兼顾生源质量,在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公布具体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数。


    具体招生流程为考生提出申请,考生所在中学校长或单位领导必须进行实名审核并对其真实性负责(校长或单位领导在申请表上签名)。


    报考“筑梦计划”的考生均需采用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8日12:00—4月25日23:59,登录http://gaokao.chsi.com.cn/gxzxbm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确认志愿并提交。


    完成有效网上报名后,考生的相关材料须于2019年4月30日前(以寄达邮戳为准)寄(送)达华南理工大学招生工作办公室,逾期寄(送)达者视为放弃报考。


    考生所在中学(单位)或原毕业中学应依据考生学籍档案和在校表现,如实协助考生提供下述相关写实性材料(所有申请材料请以A4纸按顺序装订):


    (1)打印并加盖中学公章的《华南理工大学2019年高校专项计划招生申请表》;


    (2)学生本人全文亲笔手写的《个人自荐信》(请结合个人情况,在自荐信中表述对未来的想法,例如将如何服务于学校、地方、国家等);


    (3)学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户口本复印件、父亲(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父亲(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复印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复印件、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口本复印件(所有户口本复印件都须包含其所在户口本户主首页+本人所在页);


    (4)父亲及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所在工作单位开具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明;无业者由户籍所在地开具无业证明,加盖户籍所在地管理部门公章;


    以上寄(送)的申请材料缺一不可,否则报名无效。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所有寄(送)达的申请资料进行初审。考生户籍、学籍资格同时由所在省(区、市)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初审结果将于2019年5月30日前在学校招生工作办公室网站(http://admission.scut.edu.cn/)、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和教育部“阳光高考信息公开平台”(http:/gaokao.chsi.com.cn/xxgk)上公示。我校不再组织资格测试且不收取任何费用。


    所有“筑梦计划”初审合格考生其报考条件须经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及各省级相关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审核公示合格的考生。


    所有“筑梦计划”公示合格考生高考文化成绩须达到该省普通类一本控制线及以上(合并本科批次的省(市、区)执行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服从专业调剂且当年报考我校才可享受“筑梦计划”政策;其具体填报方式、填报时间等要求以当地相关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招生考试机构规定为准。



“机会往往会伪装成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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